取得商标注册证以后要注意哪些事项?
近期国家商标局宣布积压商标注册证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相信很多委托人朋友都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书,欣喜之余,商标注册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后在实际使用时还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简述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请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受《商标法》保护,并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如果发现他人有侵犯自己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注册人可以依法向工商部门举报或采取法律行动,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 商标注册人发生名义、地址等信息的变动时,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
-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 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商标注册人应当在生产经营中注意保留相关的使用证据。
-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证正面有明确记载。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 商标注册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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