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办理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注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证明其变更/转让/续展申请已被商标局核准的证明文件。一经核准,不重新发《商标注册证》。只有当注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与《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才能体现出该商标当前的专有权人。因此,注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遗失、破损的,注册人应当及时向商标局申请补发。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所须提交的材料:
- 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或《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书》一份;
- 2.《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 3.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4.办理补证手续的商标注册证书或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复印件一份,如确实无法提交的,应提供遗失的商标注册证号及需要补发的证明种类;
- 5.补发商标注册证书的,还应提供商标图样5份,长和宽应不大于10CM,不小于5CM,指定颜色商标应提供彩色图样5份,并附加黑白墨稿1份,图样应当清晰、洁净。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注意事项:
- 1.申请人应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
- 2.补证提交的商标图样必须是原注册商标的图样,不得改变;
- 3.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3-5个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事宜以工商总局商标局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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