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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放弃部分专用权
发布于2009-10-14
“商标放弃部分专用权”是指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中的部分内容属违反旧《商标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第5项、6项禁用条款的规定,不能独家占用,但为了保持商标的整体效果,申请人通过声明放弃该内容专用权的方式,使申请商标的显著部分获准注册,且使申请商标能够整体公告和整体使用。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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