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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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行为净化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净化商标品牌竞争环境,塑造良好营商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自2018年6月至10月开展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行为"净化"专项行动详细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博鳌亚洲论坛主旨演讲中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要讲话要求,切实加强商标权保护,全面提升商标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自2018年6月至11月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详细内容»
商标局关于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系统试点运行的公告
商标局积极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定于2018年6月30日试点运行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系统,在现有发文方式的基础上,首批选取部分商标代理机构和企业用户,对其6月30日(含当日)之后产生的商标网上申请业务以电子送达方式发文。详细内容»
商标局关于简化申请材料有关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简化申请材料 优化工作流程 缩短审查周期的公告》要求,为切实减轻申请人负担,请商标代理机构及申请人在办理纸质各项商标申请业务时注意以下事项详细内容»
关于国内申请人办理商标申请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文件的通知
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内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含港澳台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异议、变更、转让、续展等商标事宜,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文件。详细内容»
商标局关于简化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材料、便利申请人的通知
商标局为切实推进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便利化,运用地理标志商标精准扶贫,促进“三农”发展,经认真研究,特采取以下五项措施进一步便利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人。详细内容»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工商总局制定了《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方案》详细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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