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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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关于在第16类“报纸、期刊、杂志(期刊)、新闻刊物”四种商品上申请注册商标注意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对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第16类“报纸、期刊、杂志(期刊)、新闻刊物”四种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其整体是国家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报纸、期刊、杂志名称的,可以初步审定。详细内容»
关于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的区别
2009年2月14日,西方的情人节。这一天,历时三年的“长海海参”证明商标结束了它为期三个月的公告期,宣告国内首例"海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诞生。这个事件在大连的海产品行业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本地媒体也纷纷进行深入报道。作为长期以来为大连地区广大客户提供商标代理服务的铭旺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针对近期以来众多客户的咨询,集中作出一个全面具体的解释详细内容»
实施商标战略 为企业积累无形资产
商标受法律保护,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市场上的驰名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商标依其知名度高低和声誉大小具有不同的价值,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详细内容»
关于商标使用证据审查的相关说明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详细内容»
关于注册商标指定颜色的注意事项
近来一客户要求申请注册指定颜色的商标,想使用一个彩色图案为商标,拟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问:该彩色商标能否取得注册?如果能够注册,在使用过程中有没有什么限制? 详细内容»
国家商标局副局长刘燕在2008文博会上的演讲词
2008年12月17日,第三届文博会企业文化与品牌创意国际论坛在北京召开。下面为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副局长刘燕演讲实录。详细内容»
姓氏可以注册商标吗?
中国的姓氏众多,且很多常用的姓氏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故在日常生活用品或日常服务的类别中,以常用姓氏且用普通形式表现为商标的,通常不能获准注册;但若以特殊形式表示,指定使用于非日常生活用品与非日常服务的,则可能获准注册。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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